云南的程新皓推荐了麦克法伦的三本书,是关于行走与荒野的,告诉我是不错的新译本。我喜欢爬山,特别爱去真山真水的地方,按照这个英国人的说法就是荒野远山。在我心目中北京的景山不算山,香山都勉强,起码得十环以外,像上方山妙峰山之类,要是海坨山就更好了。麦克法伦的书读完后,觉得我这个分类符合他的标准,心里窃喜,也得意朋友的推荐。

估计此生爬上珠穆朗玛是比较渺茫了。但,山就在那边,如同一个信念,是火种生生不息。麦克法伦有个说法:我们不是去“爬‘’山,而是“进”山,太振奋了!登山会有三长两短的发生,勇敢者无怨无悔。如果执念去征服什么,那登山又去干嘛。山也是有生命的存在,与人类相互走到今天,为什么要征服它呢?你没有这个权利,也毫无可能。我认识的许多山民都不说爬山,总是在说进山如何,透着亲近,看来麦克法伦跟山民也是朋友。

把荒野远山视为风景没有错,人与天地的交流就是通过这些风景来对话的。自己的经历与山里的草木在同一个太阳下呼吸,你跟世界发生了真实的联系,当你再回到喧闹的都市,你会感到自己的双脚踩在土地上,再望着那些荒山野岭就是动人的风景了。没有身入,景物对你就是土石一堆,哪来景色可言,风景是需要看见的,所以有了看不见的风景。

风景是离我们较远的存在,它是世界的另一端,愿意往那里跑,也是想换换天地吧。麦克法伦有个观点:走“出去”看风景其实是“走进”自己的内心,你会看到陌生的自己,新的自己。有风景的召唤,你回到了你的原初。说初心,我以为这是重要的一块儿。“风景就在离家500米之内”讲得就是这个意思,内心没有打开,跑的再远也没有风景,因为你看不见。

人类需要荒野,就是需要大自然本身;我们需要进山,就是需要真实的世界。因为今天生命的节奏变得模糊不清,一切如此迅速,人们匆匆走过,全然注意不到路边的野草,它的颜色,它的气味。走向荒野,进入山中,不仅可以看见风景,也可以看见自己,这是多么神奇的事情。

图说:

黑白图片拍摄于二十世纪70年代,它们是北京的香山、沟崖、妙峰山、上方山、海坨山。使用国产黑白胶片,其中第三幅使用的是国产“代代红”彩色负片。

彩色图片拍摄于2015年,它们是云南香格里拉地区的普拉错国家公园、玉龙雪山、金沙江虎跳峡。全部是数字影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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